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88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方式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
□其他
发行股份
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本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全部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超过84个月;本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全部限制性股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
日止,不超过84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3,509.00万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6%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是,预留数量700万股;
占本股权激励拟授予权益比例19.95%
□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2,809万股
激励对象数量 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95人
激励对象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 8.03%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
激励对象范围
外籍员工
其他,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和业务骨
干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13.62元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人才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 148 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关于市管企业规范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21〕20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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