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56051430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林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中信建投 11 层
联系方式:010-65608236
保荐代表人姓名:侯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中信建投 11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575号文”批准,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燕东微”)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986.5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21.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5,344.6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9,693.2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75,651.34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
作计划。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与燕东微签订持续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督导相关协议,该协议明确了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和义务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燕
东微经营情况,对燕东微开展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燕东微在持续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2025 年上半年燕东微在持续
5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导燕东微及其董事、监事、高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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