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德龙激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德龙
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0 号), 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84.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 30.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7,985.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603.1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1,381.97 万元,其中超募资
金总额为 26,381.9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9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1 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产能扩充建设项 16,438.80 16,438.80
目
2 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产能 8,646.19 8,646.19
扩充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917.40 5,917.40
4 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212.30 2,212.30
5 补充流动资金 11,785.31 11,785.31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 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议案》,其中原募投项目“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产能扩充 建设项目”结项、原募投项目“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原募投项目“纳 秒紫外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升级变更为“激光器产业化建 设项目”,原三个募投项目节余或剩余的募集资金均用于“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 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升级变更为“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投入,不足
部分由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 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上述
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将使用于“激光器产 业化建设项目”和“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和理财收入17,592.83万元 整体变更至“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和“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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