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情况和生产经营特点,基于事项的性质和金额两
方面综合判断相关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其中,根据该事项是否属于日常活
动、是否显著影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判断性质的重要
性;根据该事项相关的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
收入总额和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的比重判断金额的重要性。
(5)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
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LIMO,LIMO Display GmbH,Focuslight Europe
Limited.,的记账本位币为欧元,Focuslight USA LLC 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Focuslight Switzerland SA 的记账本位币为瑞士法郎,Heptagon Photonics
Pte.Ltd.的记账本位币为新加坡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 企业合并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
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为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
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
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
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
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
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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