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5-070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文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了下列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鉴于取消监事会以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上述调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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