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5-044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 2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1
普通股股东人数 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36,465,06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36,465,06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84.116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84.116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林青女士出席会议;
3、公司高管、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36,427,688 99.9888 37,373 0.011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 13,094,3 99.7153 37,37 0.2847 0 0.0000
拟 聘 请 会 55 3
计 师 事 务
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君全、兰天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