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5-031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1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3 新增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4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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