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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2:45:59 股吧网页版
优刻得:优刻得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萍(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林萍曾作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刻得”)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出席 2024 年任期内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林萍,女,高级会计师,上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1986 年 8 月,毕业于上
海化学工业学院化学工程系;1992 年 2 月,毕业于上海大学工商学院会计系;2004 年 9 月,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国际贸易金融学,获得硕士学位;2006 年5 月,毕业于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6 年至 2009年担任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料药事业部财务总监;2009 年至 2010 年担任志弘国际有限公司总裁兼投资总监;2010 年至 2018 年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工作管理中心专职监事;2018 年至 2024 年,担任优刻得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向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本人不存在因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而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对相关事项进行独立、客观的判断,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条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因任期届满于 2024 年 9 月离任。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 4 次,出席率 100%;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分
别是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共出席 2 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 是否连

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 大会的次
加次数 参加会 数



林萍 4 4 4 0 0 否 2

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阅读会议材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任职期内,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涉及的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度任职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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