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沈辉,男,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湖南大学管理学博士研究
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职称,无境外永久
居住权。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1 月,在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企管总部
副总经理;2005 年 1 月至今,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担任会计学院教师;2024 年1 月至今,在湖南东映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4 年 3 月至今,在湖南新亚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9 年 6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沈辉 13 13 0 0 6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对涉及如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均给予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沈辉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0 0
(三)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参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协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开展相关工作,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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