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等人员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沟通事项包括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审计工作相关事项的汇报,并对部分审计事项提出建议。
按照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表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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