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曾用名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
德环境”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路
德环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路德环境签订《持续督导协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的权利和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路德环境经营
情况,对路德环境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2024 年度路德环境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5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2024 年度路德环境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督导情况
因时任董事罗茁先生在年度报告窗口期违
规增持公司股票,2024 年 4 月 25 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路德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罗茁予以监管警
示的决定》,2024 年 6 月 14 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了《湖
北证监局关于对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时任董事罗茁的监管关注函》,公司已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将相关内容及时告知罗茁先生,罗茁先生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承
出的各项承诺 诺自本次增持公司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将加强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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