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信安:IPO 期间未如实披露大客户虚价退款事项 公司及董事长杨涛等高管遭上交所公开谴责
来源:南方财经网
南方财经2月12日电,2月10日,上交所发布〔2026〕28号纪律处分决定书,对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杨涛、时任总经理刘文清、时任财务负责人苏海军予以公开谴责,相关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麒麟信安在发行上市申请期间,公司因与第一大客户A1单位的相关事项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据悉,A1单位为麒麟信安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公司对其营收占比均超42%。2022年5月,A1单位发函指出:麒麟信安5940.24万元合同产品总价虚高2370.04万元,要求限期退款,该事项属应及时报告的重大事项,但麒麟信安未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更新申请文件。2022年8月上交所发出问询函后,公司仍未如实说明情况,还在核查回复中称未收到该函件,与实际不符。对此,麒麟信安及相关责任人提出申辩,认为该函件是业务磋商过程性文件,无法律约束力,且函件与问询核查事项有差异,公司已如实回复,同时退款发生在2023年,不影响申报期收入真实性,不存在隐瞒故意。但上交所审核后未采纳该申辩,认定无论函件性质如何,其均属应报告重大事项,公司在问询后仍隐瞒相关情况,主观故意明显。上交所表示,综合违规事实与情节,依据相关规则作出上述处分,同时提示当事人可在15个交易日内申请复核,复核期间决定照常执行,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整改问题,恪守信披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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