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桂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桂良,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本科学历,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1983 年 7 月至 1987
年 6 月,任湖南财经学院团委副书记,1987 年 7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湖南财经
学院(2000 年 4 月并入湖南大学)会计系副教授,2007 年 6 月至 2023 年 3 月,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未担任行政职务)。其中,1995 年 5 月至 1998 年
12 月兼职任湖南英特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0 年 9 月至 2002 年 9 月兼职任湖
南湘财实业发展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6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中联重科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财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存在无故缺席、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及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审阅历次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报告期内 亲自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参加股东
事姓名 应参加董 参加 参加会议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大会情况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刘桂良 12 12 5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委员,在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
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 8 次,其中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对上述会议各项提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并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
此外,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会计专业优势,勤勉尽责,与公司内审部门以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内部审计工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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