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宏,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农工党,毕业于
国防科技大学,硕士学历,教授。1983 年 7 月至 1985 年 8 月,任河北大学教师;
1985 年 8 至 1988 年 7 月,在国防科技大学攻读硕士学位;1988 年 7 月至今,任
湖南师范大学教师。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
无故缺席、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及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会议召开时,本人对公司的审议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 亲自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 参加股东
姓名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 参加 参加会议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
刘宏 12 12 7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职委员,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
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 9 次,其中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本人对上述会议各项提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并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开,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股权激励事项等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人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2024 年 1 月,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
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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