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3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4 月 10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7.7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7,873.8639
万股的 0.4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5 年 4 月 10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
以 25.5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7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
下简称“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10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8 月 21 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6)。
3、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4、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5、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权益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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