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20.6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5.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2,497.5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1,282.4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1,215.08 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1-10041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已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 年 10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同时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项目达到预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额 资金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 华强科技 2025 年 12 月
1 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 77,200 77,200 31 日
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 华强科技 2025 年 12 月
2 平台建设项目 35,300 35,300 31 日
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 华强科技 2025 年 12 月
3 建设项目 9,920 9,920 31 日
4 补充流动资金 华强科技 50,000 50,000 已于 2022 年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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