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
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强科技”)于 2025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报告》,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8 号)同意注册,公司 2021 年 11 月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620.62 万股,发行价为 35.0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24,975,55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12,824,737.9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2,150,820.01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且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1-10041 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已于 2021 年12 月 1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 年 10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同时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项目达到预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额 资金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1 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 华强科技 77,200 77,200 2025 年 12 月
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 31 日
2 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 华强科技 35,300 35,300 2025 年 12 月
平台建设项目 31 日
3 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 华强科技 9,920 9,920 2025 年 12 月
建设项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