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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1 18:38:09 股吧网页版
莱特光电: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及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0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及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薛震先生、董事董振华先生、董事范奇晖先生、董事马若鹏先生、独立董事李祥高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董事会人数由11名调整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并同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规定,科创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同时,结合《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成员人数的相关要求,公司需减少四名董事,其中包括至少两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出于对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工作的支持,结合个人工作的安排,董事薛震先生、董事董振华先生、董事范奇晖先生、董事马若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中董事董
振华先生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独立董事李祥高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上述离任董事中,薛震先生、董振华先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去董事职务后,其二人仍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范奇晖先生原系由股东北京君联成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君联慧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马若鹏先生原系由股东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经董事会提名、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董事,范奇晖先生和马若鹏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祥高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薛震先生、董振华先生、范奇晖先生、马若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由于李祥高先生的离任将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未过半数,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董事会补选出新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之日起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继续在 是否存在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到 离任原因 上市公司及 具体职务 未履行完
期日 其控股子公 毕的公开
司任职 承诺

薛震 董事 2025/5/20 2026/11/14 工作安排 是 副总经理 是

董振华 董事 工作安排 是 副总经理 是
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5/5/20 2026/11/14

范奇晖 董事 2025/5/20 2026/11/14 工作安排 否 不适用 是

马若鹏 董事 2025/5/20 2026/11/14 工作安排 否 不适用 是

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

会补选出

李祥高 提名委员会委员 新任提名 2026/11/14 个人原因 否 不适用 是
委员会委

员之日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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