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5 月
目录
会议须知...... 2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8
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9
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6
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19
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21
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3
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4议案 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5议案 11:《关于公司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26
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议案》......27
听取《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8
会议须知
为保障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回复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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