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6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龙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等。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长王亚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主持,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副董事长李红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秉持着对公司及股东高度负责之态度,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且尽责地执行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带领经营团队顺利完成了 2024 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公司总经理所提交的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该年度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所取得的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董事秉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等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积极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在做出决策时,董事们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与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力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职业经验,在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和评估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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