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8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
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27,481,317.2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2,437,58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878,800 股后,
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401,558,78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52,202,642.0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00,389,696.25 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9,986,562.30 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20,376,258.55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1.9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0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100,389,696.2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0.00%。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78,800 股,
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次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0,389,696.25 24,094,127.10 40,243,758.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7,318,929.31 77,045,841.52 105,475,890.8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327,481,317.26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164,727,581.85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16,613,553.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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