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作为正在履行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股份”、“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内”)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雷仁光、周斌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雷仁光、周斌
(五)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公告及公司治理文件等资料;
3、查阅公司募集资金销户凭证等资料;
4、查阅公司上市以来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5、核查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与对外投资情况;
二、针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芳源股份最新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内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资料。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责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治理文件及相关会议纪要,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及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
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现场检查
人员审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公司销户凭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对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核查了芳源股份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对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4 年度,随着三元材料市场需求走低,为应对下游市场及行业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积极践行多元化战略,实现营收小幅上涨;同时为应对市场不利变化,公司对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导致本期产能利用率偏低,产品单位成本上升、毛利率下滑;此外,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并清理积压库存、处理部分呆滞存货,综合导致公司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
公司已针对性提出 “多元产品营销,深化客户合作”等经营计划提振公司经营业绩。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广大投资者及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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