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7 18:10:01 股吧网页版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作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40 万股由公司作废。此外,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同意作废失效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468.10 万股。综上,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79.50 万股。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邹育兵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二)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6 月 6 日至 2024 年 6 月 16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四)2024 年 6 月 1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第二节第(二)项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40万股由公司作废。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归属条件”第二节第(三)项规定,本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对相应考核年度的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