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德明)
本人(杨德明)作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德明,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7年7月至2010年1月,在华南理工大学担任讲师;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在云南财经大学担任副教授;2013年1月至今,在暨南大学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9月至2019年7月,在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7年4月至2023年3月,在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2024年7月,在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2024年7月,在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2023年12月,在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在广东开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杨德明 12 12 0 0 否 4
2024年,本人按时出席了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定期报告、股份回购方案、股权激励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对外担保等各项议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客观、谨慎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对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
本人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其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并召开了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定期报告、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无缺席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就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承办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密切联系,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进行了多次沟通:
1、审计前听取了会计师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重点审计事项及拟执行重点审计程序等相关工作的安排情况,本人向会计师确认了客户订单、业绩亏损原因、应收账款询证流程等情况,同时向公司
建议在年报中对存货跌价的情况加以解释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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