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有关资料,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佳俊、马晓旻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朱佳俊、马晓旻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王磊 朱佳俊 马晓旻
王 磊 朱佳俊 马晓旻
2025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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