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85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1/15,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磊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1 月 15 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
预计回购金额 4,000万元~8,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42.72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901,842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3%
实际回购金额 79,526,891.9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3.66元/股~30.70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11 月 14 日,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2.76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15 日和
2024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关于 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3)。
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24 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不超过人民币 42.7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2.72 元/股(含)。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5-037)。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97,88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01,842 股,占公司总股本
461,157,283 股的比例为 0.6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0.70 元/股、最低价为 23.6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526,891.9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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