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74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10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24.3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20 名激励
对象授予 332.76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
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包括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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