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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10 17:53:18 股吧网页版
7-2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10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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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兴华报字(2025)第 43000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133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申报会计师”或“我们”)作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微导纳米”或“发行人”)此次申报会计师,按照贵所的要求对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逐条进行说明,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意见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意见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楷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三、本回复意见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3.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 3
4.关于经营业绩 ...... 44
5.关于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量 ...... 93
6.关于应收账款与存货 ...... 120
7.关于研发费用 ...... 154
8.关于其他 ...... 171

3.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7,000.00 万元,其中:“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拟募集资金 64,280.00 万元、“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拟募集资金 22,720.00、“补充流动资金”拟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2)“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投向公司相关在研项目,支出内容包括研发材料、研发人员薪酬及其他研发费用等,因相关在研项目均已于 2023 年进入资本化阶段,后续募集资金投入均资本化处理;3)“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建成后,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3.10%,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6.24 年;4)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及大额
存单余额分别为 164,793.72 万元、30,160.60 万元和 14,378.83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支出的具体构成、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相关测算依据与公司同类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对比情况;(2)相关在研项目的资本化具体时点及主要依据,本次募投项目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原因及合理性;补充流动资金规模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3)结合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资金缺口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在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余额较高的情况下本次融资的必要性;(4)结合公司历史效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单价、数量、成本费用、毛利率、产能爬坡、产销率等关键指标的测算依据,新增折旧摊销及项目建设的成本费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次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结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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