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中船特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股票 79,411,765 股,募集资金总额 2,870,735,340.75 元,募集
资金净额 2,802,730,465.03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20,273.05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3 年 4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051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3250 吨三氟化氮项目 45,998.00 45,998.00
2 年产 500 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 27,721.00 27,721.00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 年产 735 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 22,138.00 22,138.00
4 年产 1500 吨高纯氯化氢扩建项目 9,658.00 9,658.00
5 制造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6,775.00 6,775.00
6 补充流动资金 47,710.00 47,710.00
合计 160,000.00 160,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合理规划资金用途,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120,273.05 万元)的 29.93%,未超过 30%。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其修订说明,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
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施行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全部到位,相关超募资金的使用仍适用《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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