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6 17:23:23 股吧网页版
长盈通: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7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5-088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或“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53.354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9,441,514.4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208,667.01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 755,232,847.4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划至公司指
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 50,387.78 44,000.00

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0,387.78 54,000.00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