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为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353.354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39,441,514.4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208,667.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55,232,847.47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出
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
号 金投入金额
1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 50,387.78 44,000.00
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0,387.78 54,000.00
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3)。
三、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
2、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均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
一划转,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3、募投项目涉及从境外购置设备、材料等时,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汇或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货款,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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