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
说明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名交易对方收购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生一升”)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生一升 100.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相关指标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标的公司 交易作价 选取指标 上市公司 比例
资产总额 6,814.01 15,800.00 交易作价 148,731.54 10.62%
资产净额 2,837.97 15,800.00 交易作价 117,029.34 13.50%
营业收入 6,165.75 / 营业收入 33,075.71 18.64%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本次交易相关指标占比均未超过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因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无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
因此,根据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最近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皮亚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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