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
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就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相关事项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市公司出具的众环审字(2025)0101203号、众环审字(2024)0100719号审计报告,以及众环阅字(2025)0100004号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 交易前 备考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794.14 1,953.52 1,556.28 1,196.27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5 0.13 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5 0.13 0.09
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况,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本次交易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股东的回
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降低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一)积极整合标的公司,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加强在光纤陀螺光子芯片器件制造和光通信业务领域的整合和协同,充分挖掘标的公司价值,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在光纤陀螺领域的核心产品布局,积极扩大上市公司现有特种光纤光缆和新型材料产品在光通信领域的应用,提升整体收入规模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提升整体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架构及运作机制,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还将持续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积极推进降本增效,持续提升价值创造和风险管控能力,提高整体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意见,在保证持续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加强对股东回报的规划,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方已出具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签署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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