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 被保荐上市公司名称: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黎江 联系方式:010-8513095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保荐代表人姓名:贺立垚 联系方式:010-8645107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346号文”批准,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长盈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35.6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3,944.1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420.8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5,523.28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
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人与长盈通签订持续督导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 相关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了解长盈通经营情况,对长盈
通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2024 年,长盈通在持续督导期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 2024 年,长盈通在持续督导期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 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等事项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长盈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保荐人督促长盈通依照相关规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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