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度任职期间,作为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会议,认真履行职权,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全面关注公司发展,并对审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夏立安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世界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2004年9月,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2004年9月至2005年9月,任韩国首尔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2005年9月至今,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也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除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本人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任职期间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历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会上详细听取议案汇报,积极参与讨论沟通,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7次董事会会议。其中,在本人任期内共参加2次股东大会和5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夏立安 5 5 2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所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会议。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共计3次,对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完全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2024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以独立董事身份,依法履行职责,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情况。通过定期网络会议和实地考察,对公司的发展规划、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了解。同时,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汇报。公司管理层的支持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和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充分利用会议沟通环节,与中小
股东进行交流。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也持续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专业判断审查公司的各项决策,确保中小股东的权益在公司治理中得到充分尊重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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