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沈书豪作为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沈书豪,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浙江中企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5年1月至今担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3年9月至今,任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本人始终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对董事会提案行使表决权,勤勉尽责,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材料,并通过事前沟通深入了解提案部门和管理层意见。根据自身专业实务经验,本人要求公司补充材料或合理判断,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高效性、科学性。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沈书豪 7 7 1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本人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各项会议。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召开10次。其中,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4年度共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未发生委托他人出席或者缺席的情况,并依据专业知识和能力,独立、审慎地对相关重大事项作出判断并发表意见。同时,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会议4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审慎发表意见,切实提升了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促进了公司治理的规范化运作水平。
2024年度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以独立董事身份,依法履行职责,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前往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全面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并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人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保持密切联系。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互动,积极支持和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与便利,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阻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2024年度的履职过程中,积极主动地通过多种有效途径了解中小股东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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