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6 15:39:58 股吧网页版
海尔生物:海尔生物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7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9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9.5367 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5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7 元(含税),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截至此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317,952,508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合计为 4,526,555 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313,425,953 股,每股现金分红为
0.47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息)
日为 2025 年 6 月 6 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9.5367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313,425,953×0.4700÷317,952,508≈0.4633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0.00-0.4633)÷(1+0)≈49.5367元/股。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9.5367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3.7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2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9.5367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1.8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6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