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1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披露《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超过 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
创智”或“增持主体”)拟自 2025 年 1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海创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5,729,3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增持金额 18,183.6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海创智《关于增持青
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增持前,海创智持有公司股份 2,946,5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海尔集团公司通过其控制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和青岛海创睿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00,591,463 股和32,103,659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4%和 10.10%。海尔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5,641,7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6%。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 12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
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0,000 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增持计划未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5 年 1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在相关法规
允许的时间范围内。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七)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
(八)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并非是基于增持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主体身份而进行的增持,如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丧失该主体身份,增持主体将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海创智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并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海创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5,729,3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增持均价为 31.74 元/
股,增持金额 18,183.6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后,海创智持有公司股份 8,675,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
海尔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1,371,0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46%。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增持主体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截至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披露实施结果公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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