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溢光电”)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23 号),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新增股份 48,000,000 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
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266,800,000 股变更为 314,80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
为 16 名,持有限售股共计 4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5%,限售期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份将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
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股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4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5%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
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股数量
本比例 (股)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9,464,000 3.01% 9,464,000 0
司
2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 8,000,000 2.54% 8,000,000 0
有限责任公司
智慧互联电信方舟(深
3 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8,000,000 2.54% 8,000,000 0
企业(有限合伙)
4 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 2,800,000 0.89% 2,800,000 0
限公司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2,452,000 0.78% 2,452,000 0
司
中节能(湖北)环保产
6 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2,000,000 0.64% 2,000,000 0
企业(有限合伙)
7 古颂谦 2,000,000 0.64% 2,000,000 0
马鞍山固信增动能股
8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000,000 0.64% 2,000,000 0
(有限合伙)
9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 1,472,000 0.47% 1,472,000 0
限公司
湖南轻盐创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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