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溢光电”)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清
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23 号),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4,8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9.06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700.9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3-20 号《验资报告》。公司(含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含本数),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了适当调整。根据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700.94 万元,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作出如下调整: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募
号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 80,001.42 60,000.00 58,700.94
项目一期
2 高端半导体掩膜版生产基地 60,464.56 60,000.00 60,000.00
建设项目一期
合计 140,465.97 120,000.00 118,700.94
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增资及借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佛山清溢增资人民币 4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佛山清溢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6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佛山清溢 100%股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实缴出资。具体参见《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佛山清溢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了便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对佛山清溢增资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人民币 40,000 万元调整为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 万元;并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700.94 万元向佛山清溢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提前偿还。
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增资及借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上述增资及借款资金均用于实施“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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