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清
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23 号),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90,566.0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7,009,433.9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3-2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拟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清溢光电”)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清溢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上述银行合称“开户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荐人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前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
深圳清溢光
地建设项目一期、高端 中国银行深圳软件园
电股份有限 745879793773
半导体掩膜版生产基 支行
公司
地建设项目一期
佛山清溢光 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 中国银行深圳软件园
766679801722
电有限公司 地建设项目一期 支行
佛山清溢微
高端半导体掩膜版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05016672960000215
电子有限公
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限公司佛山丹灶支行 4
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按照相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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