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司代码:688138 公司简称:清溢光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中关于风险因素的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唐英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新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成春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以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14,800,000股,其中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8,000,000股正在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过程中,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723,419股后为313,076,58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3,223,018.77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94%。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议,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5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8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9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2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3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32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盖章的财务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
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清溢光电、深圳清溢、公司、 指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控股股东、香港光膜、香港光 指 光膜(香港)有限公司,2006 年 12 月 7 日由美维
膜公司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实际控制人 指 唐英敏、唐英年
清溢精密光电公司 指 公司前身深圳清溢精密光电有限公司、清溢精密光
电(深圳)有限公司
苏锡光膜 指 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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