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0 元(含税)。本年度不派送红股,不
进行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
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72,012,580.7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72,819,338.8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0 元(含税)。截至本披
露日,公司总股本 314,800,000 股,其中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48,000,000 股正在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过程中,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723,419 股后为 313,076,581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3,223,018.77 元(含税)。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30.94%。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0,007,563.78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83,230,582.5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48.3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53,223,018.77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0.9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利润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 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3,223,018.77 42,412,252.96 32,016,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2,012,580.70 133,867,215.83 99,031,622.1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72,819,338.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27,651,271.7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34,970,472.9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127,651,271.73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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