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许建笙:1987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毕业于香港大学建筑学院,房地产科,获得硕士学位,城市土地学院会员。2011年2月至2011年9月任EAS West,LP营销发展经理。2011年11月至2014年5月任加皇投资理财有限公司副总监;2015年9月至今任中建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经理。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除了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3次、董事会会议11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4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 席
事姓名 股 东
大 会
情况
许建笙 应 参 加 现场出 以 通 讯 委托出 缺 席 是否连续 出 席
董 事 会 席次数 方 式 参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股 东
次数 加 会 议 自出席会 大 会
次数 议 次数
11 3 8 0 0 否 3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3次。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主动地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方面、深层次的沟通,着重关注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大力促进加强公
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以及审计重点事项相关问题等进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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