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第 1—3 页
二、附件 ...... 第 4—11 页
(一)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 第 4 页
(二)验资事项说明 ......第 5—7 页
(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8 页
(四)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9 页
(五)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10-11 页
验 资 报 告
天健验〔2025〕3-20 号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 11 时 35 分止的新增注
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6,800,000.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266,800,000.00 元。根据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通过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智慧互联电信方舟(深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节能(湖北)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古颂谦、马鞍山固信增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云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远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4,800,000.00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23 号),贵公司获准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智慧互联电信方舟(深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节能(湖北)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古颂谦、马鞍山固信增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云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远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48,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00 元,
可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000,000.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
11 时 35 分止,贵公司实际已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智慧互联电信方舟(深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节能(湖北)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古颂谦、马鞍山固信增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云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远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000,000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90,566.0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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