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电”
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收到伟华电子有限公司(英文名:AVA
INTERNATIONAL LIMITED)出具的《关于增持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计划的告知函》,伟华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唐英敏女士、唐英年先 生控制的企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伟华电子有限公司拟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
股份,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
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 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伟华电子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伟华电子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唐英敏女士和唐英 年先生通过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 86,613,6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32.46%,通过光膜(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 73,977,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73%,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160,590,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19%。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英年先生持有伟华电子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
(三)伟华电子有限公司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均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票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届时将及时通知是否顺延实施。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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