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 2024 年度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考察聘任审计机构、监督内控工作执行情况及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等方面均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将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宋夏云先生、张宗新先生和金坚先生,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宋夏云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日期 审议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4 年 4 月 23 日 审议公司财务总监的聘任事项
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讨论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履职情况报告;2023 年度决算报告:2023
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26 日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事项
审议、讨论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4 年 8 月 28 日 要;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员会第三次会议 情况;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等
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讨论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
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司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
项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认证考察和评估,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各项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情况。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监督内控工作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督查公司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维护公司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2024 年 4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内审部汇报的《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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