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近岸蛋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近岸蛋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6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54.386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06.19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298.24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2,078.66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74,219.5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到账。上述
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5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人民币 38,592.64 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 7,342.33 万元,支付相关银行手续费 0.42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42,968.85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中,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 95,178.53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 47,625.20 万元,募集资金证券账户 165.1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
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 31050161393600006150 6,018.85
江分行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512909839710818 4,857.35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8112001012400685434 1,784.61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 206670100100180279 1,382.33
行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 539178270823 16,851.85
支行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运 32250199768000002320 11,576.31
东开发区支行
7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636957356 218.96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 96310078801200000289 4,909.83
绣支行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支 12194694171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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