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1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九月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1
第三章 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4
第四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5
第四章 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8
第五章 责任......9
第六章 附则......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
务,避免及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
以及《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
制度约束,直至此等信息公开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保证内幕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监管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登记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
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1)《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
响的尚未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的信息;及(2)根据《证
券及期货条例》相关规定,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其各自的股东或
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各自的上市证券或该等证券的衍生工具的,并 非普遍为惯常(或相当可能会)进行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上市证 券交易的人所知、但该等消息或数据如普遍为他们所知则相当可能 会对该等证券的价格造成重大影响的消息。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
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连)交易,
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
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
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
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
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
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
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