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118048 转债简称:利扬转债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6 号),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52,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 52,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52,00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证券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 7,110,905.6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89,094.3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18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1,288.91
项目投入 B1 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0.00
项目投入 C1 28,480.1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83.4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8,480.15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3.4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2,892.2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2,892.2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于 2024年 7 月 11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东莞利扬”)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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